连花清瘟三年来多次向海内外进行捐赠。
守望相助,“连花”系列产品在抗疫一线绽放
以岭药业独家专利药连花清瘟胶囊,是治感冒防流感治疗新冠病毒感染的代表性中成药,多次在国内外病毒类呼吸道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连花清瘟因其广谱抗病毒、抗炎效果,及显著的临床退热、缓解全身酸痛、咽干咽痛等系列作用,成为国家诊疗方案、各省治疗方案推荐次数最多的中成药。截至目前,已在俄罗斯、加拿大、巴西等30个国家和地区获批上市,进入多国抗疫药品白名单和患者居家治疗方案。
连花清瘟已在全球30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上市。这三年,每到疫情形势严峻时刻,以岭药业都会迅速响应号召,多措并举支援各地抗疫工作,陆续向湖北、北京、河北、内蒙古等省市捐赠连花系列产品,用于当地疫情防控,帮助当地早日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这些涓涓细流终汇成海,成为我们抗疫壮美画卷中的一抹重彩。
2020年初,克服春节期间人手不足、交通不畅等困难,率先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疫区捐赠1000万元连花清瘟,并将其中的价值500万元的连花清瘟连夜送达武汉。为尽快发送连花清瘟,公司发挥供应链及物流等运营环节的力量,安排空运、EMS、车队3种配送齐上阵。以岭药业也成为全国较早向中国红十字会捐赠药品的企业之一。在随后的疫情三年中,哪里有疫情哪里就有以岭捐赠抗疫物资的身影。
2021年1月,以岭药业向中国红十字会捐赠5000万实施连花呼吸健康公益行。2021年初以岭药业又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捐赠5000万元共同发起设立“连花呼吸健康公益行”项目,向受疫情影响较严重地区发放包括连花清瘟胶囊、连花清咳片以及连花清瘟爆珠、连花清瘟爆珠口罩、健康包等在内的连花呼吸健康系列产品,支持各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民族企业,以岭药业一直没有忘记“为员工谋发展,对社会做贡献,为股东创价值”的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慈善公益事业,尽己所能捐资捐物,为抗疫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022年2月,香港等地疫情反弹,连花清瘟市场需求激增,为支持香港的疫情防控,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以岭药业紧急调配产能,昼夜生产价值2000余万元连花清瘟胶囊系列抗疫物资支援香港。
2022年4月,以岭药业通过专列向上海捐赠5000万元连花清瘟。2022年4月份,一辆满载价值5000万元的连花清瘟防疫物资共14个40英尺集装箱,从石家庄货运中心连夜发往上海。这是以岭药业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第二次向上海地区捐赠,累计捐赠已达6000万元。为当地疫情防控发挥全方位立体防护作用。
跨越千山万水,“连花”惠及海外
在中国疫情防控形势最艰难的时候,国际社会给予了中国和中国人民宝贵的支持和帮助。中华民族是懂得感恩的民族,在这场疫情大流行中,中国的商界代表们始终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国际社会抗击疫情提供支持。
以岭药业作为中医药国际化的代表企业一直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理念,积极为海外疫情防控贡献自己的力量,尤其是疫情发生以来,公司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也一直积极参与国外疫情援助,一次次向抗疫一线捐赠药品,一次次为社会各地贡献力量。2020年以来,以岭药业分别向泰国、柬埔寨、伊拉克、意大利、尼泊尔、厄瓜多尔、巴西、上合组织等国家和国际组织捐赠价值2000余万元的连花清瘟防疫物资支持当地疫情防控,生动展现了中国企业的时代担当。
以岭药业的无私善举也得到了受助者的感谢。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诺罗夫在防疫物资捐赠仪式上为以岭药业颁发了突出贡献奖,并感谢以岭药业为上合组织成员国所作的重要贡献。“在中国的疫情防控中,中医药贡献出重要力量,而连花清瘟是其中的代表之一。”上海合作组织秘书诺罗夫说到。
近年来,以岭药业还积极投身到乡村振兴工作中,利用自身的产业、品牌、渠道、资金优势多管齐下,通过产业帮扶、健康帮扶、对口帮扶、综合帮扶等多种模式提升经济实力和带动水平,惠及全国20余个省市的百余个贫困村,受益人数近50万人,帮扶投资数亿元。
以岭药业作为中医药行业的领军企业,未来将持续发挥企业优势,打造中医药品牌,围绕中医药一二三产业,携手共建融合发展共同体,为中医药产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在发展过程中,也将继续不断深化社会责任理念,持续开展创新性社会公益活动回报社会,通过实际行动带来社会效应,争当勇担社会责任的楷模,用自己的方式履行好企业的社会责任,助力健康中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