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面向全球招引高能级人才 科研经费支持高达1.75亿元******
中新网成都1月5日电 (记者 王鹏)记者5日从成都高新区获悉,天府锦城实验室(前沿医学中心)当日正式面向全球英才发布首批“揭榜挂帅”和“团队赛马”项目需求榜单,项目资金支持高达1.75亿元。
天府锦城实验室(前沿医学中心)由成都高新区与四川大学等机构联合共建,围绕重大慢病(恶性肿瘤)等人类重大疾病,以临床价值为导向,攻克“卡脖子”技术,着力打通应用基础研究与产业化之间的通道,建立全球领先的全生命周期药械创制体系,实现“0-1”的突破、“1-10”的转化和“10-N”的产业化。
记者了解到,成都高新区此次通过“揭榜挂帅”形式支持肿瘤多维分子精准诊疗产品研发、数字医疗、抗纤维化创新中药研发、新型抗体药物研发、心脑血管材料及器械新技术研发与突破等5个产业转化项目;通过“团队赛马”形式支持基于类器官和PDX模型的肿瘤精准药物筛选、GPCR小分子药物、溶瘤病毒药物技术研发、天然多肽药物研发、生物材料与组织工程的技术研发等5个科技研发项目。
在科研经费支持方面,“揭榜挂帅”型项目最高支持研究经费3000万元,经费实行包干制,拨付至揭榜团队新成立的项目公司,根据团队揭榜申请书相关指标体系,开展“里程碑”考核,经考核达标的,原则上按照30%、40%、30%分3年予以支持。“团队赛马”型项目最高支持研究经费500万元,分3年予以支持。项目资金支持共计达1.75亿元。
此外,成都高新区将配套成立专业服务运营公司和转化基金,为科研团队提供创业孵化、投融资支持、生活配套等全方位服务,促进重大科技成果加速落地转化。
“此次实验室项目榜单发布是成都高新区面向全球新药创制、医疗器械和精准医学3个领域的顶尖科研人才发出的诚挚邀请。我们将领军人才作为‘建圈强链’的园区合伙人,采用‘项目+团队’双招双引模式,靶向延揽一批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欢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团队积极申报、揭榜。”成都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完)
文旅部: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即日起废止******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文旅部网站消息,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11日发布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
通知要求,准确把握“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精神。3年来,文化和旅游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因时因势优化调整行业疫情防控政策,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恢复发展取得积极成果。
当前,随着病毒变异、疫情变化、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持常态化防控和疫情严重期间应急处置相结合,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的防控政策,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
通知明确,认真落实“乙类乙管”总体方案要求。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到“保健康、防重症”,从风险地区和人员管控转到健康服务与管理。实施“乙类乙管”,不是放开不管,而是强调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做好疫情防控,更好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乙类乙管”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和疫情严重时的防控措施,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保障文化和旅游活动正常开展,人员有序流动。要指导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做好场所、活动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降低病毒传播风险。疫情严重期间,可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的防控措施,及时应对、果断干预、科学处置。
通知指出,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和人员健康管理。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优化调整政策的解读,引导全行业客观认识我国防控政策措施优化调整的科学性和必要性,筑牢群防群控基础。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客户端等互联网平台的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引导。
强调“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引导工作人员、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规定,坚持勤洗手、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开展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服务水平。提醒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
通知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组织落实好“乙类乙管”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对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指导,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要求。要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实施“乙类乙管”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通知还表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
附: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废止目录
一、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二、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三、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七版)
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五、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
六、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修订版)
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版)
八、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修订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