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尊友:今冬中国疫情面临“一峰三波”******
(抗击新冠肺炎)吴尊友:今冬中国疫情面临“一峰三波”
中新社北京12月17日电 (记者 刘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17日在参加第20届《财经》年会时,对今年冬天中国疫情作出“一峰三波”的预判。
近日,中国官方发布优化疫情防控“新十条”措施。吴尊友在谈及“新十条”发布时机时指出,“新十条”之所以此时发布,主要是在等待新冠病毒的致病性减弱,以及病毒对民众生命健康威胁的下降。
“我们等待有足够的时间让广大的人民群众能够接种上新冠疫苗,能够形成一定的保护力。经过三年斗争,我们也取得了一定的应对能力。”吴尊友说,经过三年抗疫,中国新冠肺炎疫情的重症、危重症比例逐年下降,已从2020年的16.47%,显著降至目前的0.18%。
谈及今冬疫情形势时,他研判,今冬疫情可概括为“一峰三波”。从今年12月中旬到明年1月中旬将是第一波疫情,第一波以城市为主,逐渐会上升起来。第二波是明年1月下旬到2月中旬,春节前的人员流动造成第二波疫情上升。第三波是明年2月下旬到3月中旬,春节后返岗返工。这三波疫情构成了今冬的新冠流行峰,持续约三个月时间。
针对今冬疫情严峻形势,他强调,要守住“疫情要防控”这道底线,重点保护好脆弱人群。同时,他建议,民众在做好日常防护的同时,要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面对不实信息时,要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完)
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